雞排妹賣房簽約遭偷拍爆料 網諷永慶房屋「先偷拍再成交」

藝人鄭家純(雞排妹)前年與親友共同集資6000萬元,買下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豪宅,近日準備將房子出售。不過,雞排妹今(17日)在臉書指控,她發現自己簽約的畫面被偷拍,於是聯絡房仲公司店長討說法,希望偷拍者向她道歉,誰知一切根本是店長指使,「這件事情讓我滿難過,也對人性更失望」。

雞排妹今日在臉書發文,「早上康姐傳訊息給我,說蘋果記者接到讀者爆料,來問回應。照片是我和房仲業務正在簽約的畫面,以拍攝角度來看,是在店內拍的,不是從外面透過玻璃拍進來。我打給簽委託的房仲問,請問這是你的同事偷拍的嗎?如果是,希望偷拍的人打給我道歉。過幾分鐘後,該間直營店的店長打來,說確實是同仁拍攝。」

▲鄭家純去年和好友一起驗屋。(圖/翻攝自鄭家純臉書)

貼文提到,店長一開始解釋「同仁會這樣做,是因為看到匯報資料上有我的名字,因出自仰慕,所以當天在現場做了偷拍行為,然後『讀者爆料』提供給媒體。」雞排妹聽完後,立刻回說這不太可能,「因為我去年改過本名,也並未在社群上分享。一般來說看到資料也不會知道是我,除非你們在我的名字旁加註。」

雞排妹表示,自己提出質疑後,「店長改口承認是他指使同事偷拍,但只是一種業務作為,為了和總公司呈報進度。當下我心想為什麼說謊被戳破還要狡辯。接著我跟店長說,我不相信標準流程是偷拍客人再發照片給媒體。其他和我簽委託的房仲,都是用線上簽署,我是為了你們的方便,才去現場,好意卻讓我傻傻被設局。」

▲鄭家純遭永慶房屋房仲偷拍。(圖/翻攝自鄭家純臉書)

雞排妹痛批,「不論是買方還是賣方,在店裡就是顧客,不該因為我是公眾人物,就得受到這樣的對待。在這個認知下,你指使同事偷拍,這和路人出自好奇心而偷拍,是完全不同等級的」,並直言「以我的立場來看,用設局這兩字並不過份。你的道歉不會是真誠的,不需要再多說什麼了。這件事情讓我滿難過,也對人性更失望。」(大聲傳媒戴明祺/台北報導)

雞排妹臉書貼文
回想起來,有個好笑的。那天業務想送公司出的書,我翻了一下,大多是企業歷史介紹,因沒興趣而婉拒。然後他說:「裡面還有寫,如何辨別壞房仲喔。」難不成是業務有苦難言我沒get到暗示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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